9月20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因内部管理不善,导致员工私自印制并传播含有误导性表述的宣传材料,严重违反了保险行业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吉林监管局依法对泰康养老吉林分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以示惩戒。
同时,监管部门还深入追责,对在此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两位管理人员——常龙和崔佰英进行了严肃处理。常龙和崔佰英作为公司管理层,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对员工私印误导性宣传材料的行为疏于监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二人均被监管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分别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以儆效尤。